肖钢详解全国统一大市场:内涵与路径 ZT
posted on 08 Jun 2022 under category 政治经济
(肖钢,中国证监会原主席)
肖钢指出,“统一大市场”是指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范围内,商品服务、生产要素和金融三大市场能够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的总和。“统一”不是“集中”,也不等于集权,更不是计划管理,统一大市场是比较发达、成熟、高水平的市场经济形态,具有自由性、开放性、公平性三个特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本质上也是推进现代化经济治理体系建设的改革过程。
在他看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核心是要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二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在统一市场中,政府主要是负责制定法律规则,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这是政府的职能。”肖钢说。通过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改变过去行政干预过度的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讲,“统一”不是人为的“一统”,而是要靠法治。同时统一大市场的建设需要很长时间,久久为功,是一个历史演进的动态过程。
肖钢认为,如何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是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难点。这要求地方政府要转变职能,找准自身功能定位,当好“裁判员”。还要进一步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使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要相匹配。
肖钢: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主要由商品服务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和金融市场三大体系构成。“统一大市场”是指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范围内,这三大市场能够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的总和。
统一大市场是在一定的资源禀赋、社会分工、经济发展水平和参与各方共同利益的基础上逐渐演变形成的,它是一个比较发达、成熟、高水平的市场经济形态,而不是一个割裂和脱钩的市场。
全国统一大市场主要有三个特征。
第一,自由性。各类市场主体能够自主经营、自主决策、自负盈亏,消费者能够自由选择,各种商品要素能够自由流动。
第二,开放性。在一个区域内或一个国家内,商品要素的流通应该是开放的,不存在各种市场壁垒。此外,全国统一大市场并不是一个“孤岛”,它与全球市场是联通的,是全球市场的一部分。所以,统一的国内大市场应该是充分开放的。
第三,公平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规则要有一致性,而且应该公开透明。所以要有公开透明的法律体系做保障,通过法治经济实现市场公平竞争的目标。
从统一大市场的定义、内涵和主要特征来看,建立统一大市场的过程,就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过程,通过消除市场壁垒,更好地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让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决策、公平竞争。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实际上就是要补短板。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也要看到还有不少短板,要通过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来补上。
这种短板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肖钢: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堵点、难点在于如何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追求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税收增加,这是合理且正常的需要,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地方利益,往往采取一些行政干预措施,甚至采取保护本地企业的一些措施,对外地企业设置不公平的准入或待遇,从而削弱了公平竞争,也不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短期来看,这种做法可能对当地经济有好处,但长期来看对整个统一市场建设、提高全国的资源配置效率和增强全国市场的国际竞争能力是不利的。所以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妨碍了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提高了资源要素跨区域、跨行业流动的制度成本。
以负面清单为例,按照中央要求,将实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而不是由各地区各部门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作为企业主体,只要符合法规监管要求,就可以进入市场展开公平竞争。
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这就要求地方政府转变职能,找准自身功能定位,当好“裁判员”。地方政府抓经济发展的任务没有变,只不过抓经济的方式方法要做出改变,重点应该放在改善营商环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上,推进公共设施建设,做政府应该做的事情,既不能错位也不能越位。
肖钢:破除地方保护,需要进一步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尤其是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要相匹配。当前地方的事权和财权并没有做到基本匹配,因此也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一些地方政府的行为。下一步应该进一步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调整和改革对地方政府财政转移的结构和力度,比如人口流入多的地方,公共设施建设、配套就需要多一点等。此外,也要帮助地方开辟新的收入来源,打破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肖钢:这当然是一种误解。“统一”不是“集中”,也不等于集权,更不是计划管理。正如上文所言,统一的含义是制定全国一致性的市场制度安排,不能“政出多门”,“统一”强调的是市场制度规则的统一与基础设施联通。统一市场本质上是市场经济的高级形态。只有比较发达的经济体才有统一市场,商品、要素、人员、资金等才可以自由流动。
统一市场与计划管理和行政干预恰恰相反。就市场主体而言,“统一”是要给各种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的权利,更加尊重市场主体的选择,包括消费者的选择,而不是去指挥企业、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政府在统一市场中,主要是负责制定法律规则,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反对垄断,反对不正当竞争,这是政府的职能。统一国内大市场本身也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改革,使其更加健全。
通过统一市场的建设,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改变过去行政干预过多的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讲,“统一”不是人为地“一统”,而是要靠法治。同时统一市场的建设需要很长时间,久久为功,是一个历史演进的动态过程,最终要走到法治经济的轨道上来。
肖钢:城市户籍制度完全放开应是努力的方向。促进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实现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对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我国劳动力流动基本呈现两个特点:一是从农村向城市流动,二是城市与城市之间流动大规模增加。这种人口的流动在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城市服务业的供给等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在现行户籍制度条件下,如果按照户籍来计算,当前城市化率只有46.7%,处于较低水平,但如果按常住人口计算,我国的城镇化率达到了64.72%。这就意味着依然有大量农业转移人口住在城镇,但并未真正获得城镇居民身份。所以,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而户籍改革的难点和重点是大城市的户籍改革。
目前我国要求除个别的超大城市以外,其它城市的落户限制应该要逐步放开,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动农村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现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已经基本取消落户限制,但300万以上的城市目前还是有落户门槛,外来劳动力要想成为真正的城市市民还存在一些困难,背后的难点主要是公共服务均等化。
当前外来劳动力面临着住房难、收入增加难、孩子就学难等问题,此外在社会保障如养老、医疗、工伤等方面,外地人口和城市市民之间也有很大差距。所以,在促进劳动力和人才跨区域流动方面,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而这又与各地财力、物力、承载力密切相关,只能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加以解决。
劳动力应该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实现“双向流动”。除了农民工进城落户困难,现在城里人到农村就业创业也不顺畅。因为农民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城市人即便在农村投资也无法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所以下一步怎样允许城里人到农村去就业、创业,享受相关的权益,也需要进行一系列制度改革。
肖钢:接下来要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分类施策,掌握好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因为这些难啃的“骨头”都涉及到深层次的制度改革,需要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再从点推广到面,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
总的来讲,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不断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持续不断深化改革,而且是稳妥的改革。不能走得过快,否则适得其反,欲速则不达。很多改革还要进行试点,循序渐进地推动。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中国南北差距、东西差距较大,所以要鼓励发展区域性一体化市场,因为在一个区域内的各个城市以及临近省之间经济、文化、资源禀赋都有相似之处,土地、劳动力的流转以及联系也比较紧密,便于推进各种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因此,发展区域性市场,也是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